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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学家玩时,发现对方家人存放现金的“秘密地”,五名少年谋议后,以此当作上网费用的来源,分两次“拿”走现金5000余元。6月19日,这几名将邻家当成“取款机”的少年第三次来“拿”钱时被濮阳华龙警方控制,追缴赃款3000余元。
6月14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第三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孟轲乡惠寨村村民孟某报案称:当日下午,其从外面返家后,发现家中房门被人打开,室内的5400元现金被盗。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询问得知, 受害人于6月10日将12000元现金放在家中的床垫下,12日发现少了2400元,以为家人拿走并未在意。14日再次发现少了3000元,询问家人,都称没动过这笔钱,才查觉放在家中的钱被盗了。
办案民警细致勘查现场并未发现有价值线索,再一步询问受害人得知,其每天下午有到邻居家串门的习惯,觉得离家不远,只是把外门插上并未上锁。经过对案件初步分析,民警将作案人划定为本村人或熟人,熟悉孟某的生活习惯;根据犯罪嫌疑人未一次性将12000元现金盗走的情况分析,应为初犯,年龄较小或胆小怕事;有再次来现场作案的可能。
经过周密布署后,6月18日下午4时许,在受害人外出串门的时间段,5名十三、四岁的该村少年,轻车熟路地摸进受害人的房间,正欲伸手向床垫下摸钱时,被守候的民警控制住。
经了解,这五名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的孙子系同班同学,熟悉受害人家中的生活习惯,因上网缺钱萌生了行窃的念头。并交代出,已经两次从受害人家中顺利“拿”出钱。行窃时由两人在门口放风,三人进入屋内进行盗窃,盗窃所得现金进行上网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刑事处罚,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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